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体废物再生利用项目的建设和运行,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污染防治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四川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 月 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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