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河北皓飞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0BOPLA/BOPETG薄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皓飞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BOPLA/BOPETG薄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胜梅
联系电话:1803263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