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我单位对纬十路地块土壤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纬十路地块位于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地块占地面积为10514.28m2,原属于唐山市某焦化公司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纬十路地块自1990年代开始,已发生五次地块利用变更。其中,纬十路地块土壤作为唐山某焦化公司厂区焦炉用地及焦炭堆存用地时,该项目地块待鉴别土壤受影响时间最长、影响程度最大。由于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含有多环芳烃、氰化物、氟化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各类污染物,在经厂区各类环保措施处理后,部分含有有害物质的污染物仍有可能经沉降、淋溶等方式会进入焦化厂所在场地的土壤中,从而对本项目地块造成土壤污染。因此,其危险特性不明确,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该污染土壤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我单位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踏勘和有关资料分析后,先拟定了对该地块土壤的鉴别方案,之后通过对纬十路地块土壤进行了采样、测试和分析,依据分析测定结果和危险废物具体鉴别和判定标准,判定其不具有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含量和急性毒性的危险特性,并编写鉴别报告,最终得出结论:纬十路地块待鉴别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该鉴别结果可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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