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冀环土壤〔2020〕284号),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为保障地下水安全,加快推进分区划分工作,于2022年5月开展了园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我单位成功中标。
我单位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和《河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的具体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地下水样品采集和测试、水文地质钻探等工作,基本查清了园区存在的污染源,掌握了区域地下水状况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同时结合河北省、石家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成果及园区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成果报告》。
报告开展了园区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基于评估结果,进行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提出了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支撑服务了园区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