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编制的《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200万吨年链箅机-回转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28号),结合企业自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通过减量置换建设1座链箅机-回转窑,全面提高装备工艺技术水平与节能减排效果,实现生产组织配套,进一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链箅机-回转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区域自然地理、环境质量、污染源等资料,且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了环保治理方案,按国家、河北省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环评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并在编制过程中分阶段多途径开展了三次信息公示,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的建设符合《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各项要求,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本报告优质、高效地完成受到了省厅、诸位专家及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