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K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8883- 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GB/T 18883- -2002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 了“细颗粒物”“1小时平均”“8小时平均”和“24小时平均"等4个术语和定义(见3.3、3.5~3.7);删除了“标准状态”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3.4);更改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可吸人颗粒物"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3个术语和定义(见3.1.3.2和3.4,2002年版的3.1~3.3);
b) 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氣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指标及要求(见4.2);
c) 将“空气流速”更改为“风速"(见4.2,2002年版的4.2);
d)将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更改为“夏季”和“冬季”(见4.2,2002年版的4.2);
e) 将“菌落总数”更改为“细菌总数"(见4.2,2002年版的4.2);
f) 更改了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人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氡等7项指标要求(见4.2,2002年版的4.2);
g)更改了氢的控制要求,将“行动水平”修改为“参考水平”(见4.2.2002年版的4.2);
h) 增加了环境要求、样品运输和保存、平行样检验、结果表述、实验室安全等技术内容(见附录A的A.2.1.A.7、A.9.4.A.10.2、A.11);
i) 更改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醛(分光光度法)等11项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推荐采样方法参数(见附录A.2002年版的附录A);
j) 增加了甲醛(高效液相色谱法)、苯并[a]芘、可吸人颗粒物、细颗粒物.氢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H),更改了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细菌总数等3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C、附录D、附录G,2002年版的附录B~附录D)。
本文件规定厂室内空气质量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及要求.描述广各指标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参照本文件执行。
实施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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